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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0名驾驶人17日从江苏省扬州市500余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,他们将获得扬州市首批“荣誉驾驶人”称号,今后在办理各种业务时将享受多项优惠,在投保车辆保险时享受保费下浮等奖励政策。
从今年6月1日起,扬州市交管部门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表现突出、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,将从低到高依次授予“铜牌荣誉驾驶人”、“银牌荣誉驾驶人”和“金牌荣誉驾驶人”称号。
据了解,“金牌荣誉驾驶人”须符合五个条件:一是取得小型自动挡汽车以上准驾车型资格20年以上;二是在本记分周期和最近连续5个记分周期内无记2分以上记录;三是在本年和最近连续5年内无一般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;四是无列入“黑名单”管理记录;五是无治安拘留和刑事处罚记录。而“银牌荣誉驾驶人”“铜牌荣誉驾驶人”的条件除第四、第五项同“金牌荣誉驾驶人”外,前三项条件分别是:15年和10年以上驾驶资格、无记4分和6分以上记录、连续4年和3年内无一般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。此外,驾驶人获得省、市级荣誉称号的或因见义勇为、协助破获重大刑事案件、举报交通肇事逃逸等事迹受到公安机关表彰奖励的,都可以破格授予相应荣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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